北京中科白癜风医院爱心捐助络与清华教授,究竟谁不理性
重磅思考
□湖北邓昌发
7月17日下午6时42分,易延友在微博上发表一则《致歉声明》:本人昨日微博言论确实欠妥,对由此引起的消极影响深感不安,特向各方致歉!7月16日,微博认证为“清华大学法学院证据法中心主任”的易延友副教授,在其微博替李某某的律师辩护时表示:强奸陪酒女比强奸良家妇女危害性要小。此言一出,立即引来友热议。当天易延友再发微博,“看了一下评论,不堪入目。络就是络,不能奢望可以成为理性对话的公共平台”。(据《法制》7月17道)
必须承认,互联作为一个崭新的平台,给人们带来极大便利的同时也给人带来许多困扰,如商业欺诈、恶意攻击等等。“良心让狗吃”“狗嘴里吐不出象牙”……易教授遭致各种不堪入耳的评论就展示了络的非理性一面。
然而,往日无仇近日无冤,易教授缘何会遭致“一言激起万条骂”呢?在笔者看来,身为副教授的易某,在“围观”李某某涉嫌轮奸这一公共事件中,并没有以其应有的学者理性去引导络理性,反而以“强奸陪酒女比强奸良家妇女危害性要小”的非理性言论,助推了络的不理性。友针对易教授的不得体评论,一方面固然因络自治素质不高造成,但主要原因恐怕还在于易教授的事先不理性引发了民的强烈反弹。这一点,不知易教授是否反思过?
稍懂法律者都知道,强奸罪是指违背妇女意志,强行与妇女发生性交的行为,或者故意与不满14周岁的幼女发生性关系的行为。这里面的妇女也好、幼女也罢,都丝毫不带褒贬色彩,咋到了易某这里女性就有良家妇女和陪酒女之分呢?因此,在笔者看来,一个长期从事法律工作的公共学者,发出如此不理性之言论,其社会观感未必就比友谩骂好到哪去,毕竟,“强奸陪酒女比强奸良家妇女危害性要小”直接辱没了法治精神,也挑战了公众智慧。